申請第三型設備登記-模組回收費用繳款單及完納證明申請表
【太陽光電】
2026/01/16
說明:依115年1月2日修正「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」第20條第1項但書規定,太陽光電設備設置者應於申請設備登記前,一次完納模組回收費用;另應於申請設備登記時,檢附模組回收費用完納證明文件。
申請表單連結如下,請依表單內文指引填列及上傳相關文件。
申請第三型設備登記-模組回收費用繳款單申請表(115年7月1日新制適用):
*請填寫正確可聯絡之電郵信箱,俾利繳費完納證明寄發*